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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
时间:2009年07月31日来源: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作者:admin 点击:
关于对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
 
关于对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 
 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,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,并于200991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。
 
回函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1001
邮编:100088
联系人:李鹏程
联系电话:010-58811716
传真:010-58811714
电子邮箱:lipch@cnis.gov.cn
附件1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2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附件3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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